关于我院2016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6-04-11 来源:院人事教育处 点击量: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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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6]17号)精神,我院可推荐2名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申报人员按照文件要求,通过《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见附件2),填报个人申报表并打印一式两份;

  2、请各单位对个人申报表中所填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后,出具单位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6年4月15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意见及个人申报表一并报院人事教育处。

  特此通知。

  附件:

  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2、《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院人事教育处
   2016年4月11日

附件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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