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16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6-04-11
来源:院人事教育处
点击量:1523
【字体:大中小】
院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6]17号)精神,我院可推荐2名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申报人员按照文件要求,通过《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见附件2),填报个人申报表并打印一式两份;
2、请各单位对个人申报表中所填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后,出具单位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6年4月15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意见及个人申报表一并报院人事教育处。
特此通知。
附件:
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2、《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院人事教育处
2016年4月11日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6]17号)精神,我院可推荐2名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申报人员按照文件要求,通过《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见附件2),填报个人申报表并打印一式两份;
2、请各单位对个人申报表中所填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后,出具单位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6年4月15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意见及个人申报表一并报院人事教育处。
特此通知。
附件:
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2、《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院人事教育处
2016年4月11日
附件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
附件2: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