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法治城区建设测评体系》课题成果获社会好评
近期,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委托我院开展的“法治城区建设测评体系”研究课题顺利结项,为地方法治创建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作为我院法学研究走向基层,服务社会的一个较好切入点。2009年2月,我院与金水区司法局签订了“法治城区建设测评体系”项目协议书,组成了以法学所科研人员为主体的课题组,正式启动了“法治金水”测评体系研究工作。课题组深入基层认真研究城区法治发展规律,积极顺应现代城区发展的新趋势,牢牢把握城区发展对法治建设的新需求,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等形式,对“法治金水”创建标准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对把金水区建设成为“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公平、市场规范有序、监督体系健全、民主政治完善、全民素质提升、社会平安和谐”的法治城区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金水法治指标测评体系”共分为两部分,即“先进法治城区创建工作指标体系”和“法治城区创建主体工作指标体系”,二者既有共同性又各具特征,能够相互有机使用,指标细化具有可操作性。
作为金水区创建法治城区工作的科学工具,“金水法治指标测评体系”是法治任务有效落实的定量性分析手段,是衡量全区及其各个部门机构组织群体法治化管理水平的一种客观尺度,为金水区法治创建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该课题成果先后得到了河南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和全国普法办的充分肯定,金水区也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河南省依法治省工作简报》第27期进行了专门报道,金水区委、区政府在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研讨会上也作为经验予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