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所举办“20年后拦路打老师案的理与法”研讨会

2019-06-21 来源:法学研究所 点击量: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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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下午,法学研究所举办“20年后拦路打老师案的理与法”理论研讨会,会议邀请社会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崔学华、助理研究员张侃参加研讨,并特邀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韩长杰律师、张记辉律师作为实务专家到会。法学研究所全体科研人员参加,研讨会由副所长李宏伟主持。

研讨会首先向与会人员介绍栾川县常某20年后拦路打老师一案基本案情,并通报了6月12日栾川县法院开庭审理情况,为大家提出本案在理与法上的争议焦点及舆论热点。在研讨环节,韩长杰、张记辉律师从刑事案件实务角度出发,分析犯罪构成、探讨处罚量刑;崔学华、张侃从社会学角度出发,分析这类问题的出现与社会快速发展、师道尊严没落的相关性。其他与会人员分别从案件定性、处罚建议、民事侵权以及案件反映出的社会问题等方面各抒已见,不同观点、不同思维方式充分碰撞,研讨会气氛热烈。一部分与会人员认为常某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不应受到刑事处罚;一部分认为构成寻衅滋事,但不构成犯罪,应在治安管理处罚法范围内予以治安处罚;还有一部分认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殴打老师且造成网络传播,应从重处罚。

最后,李宏伟对大家发表的观点进行了详细梳理,并总结提出:本案的处理,应是常某积极悔罪,取得被害人谅解后法院从轻判处,对社会舆论有所交代,对类似行为予以警示,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供稿:法学研究所)







责任编辑: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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