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6-11-03 来源:科研处 点击量:2439
【字体:
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及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办的通知精神,现将做好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5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2015年前立项未经过中期检查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

  二、时间安排

  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22日。

  三、填报内容

  各课题组认真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2014年1月修订)。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各相关人员务必于2016年11月22日之前,以电子版形式将中期检查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hnskykyc@sina.com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



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

 科研处
 2016年11月3日





责任编辑:赵戈
Baidu
map